给老板开车,撞到一个人当时我把他送往医院,经过医院抢救无效,后来我害怕我就跑了,经过法院判决赔偿...

给老板开车,撞到一个人当时我把他送往医院,经过医院抢救无效,后来我害怕我就跑了,经过法院判决赔偿死者家属二十二万,钱都是我们老板出的。到现在都有四年多了。现在法院又起诉,请问像这样的情况会不会判我刑。

第1个回答  2012-05-26
首先要弄明白是谁向法院提起诉讼,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如果是民事,完全不用担心判刑问题,这是不可能的。如果是刑事诉讼,呢么,根据你所提供信息,分析如下:
因为你当时把他送到医院,抢救后无效才逃跑的,所以不属于肇事后逃逸的情形。在死亡一人的情况下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是你对该起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至于具体负什么责任当时交警部门应该出的有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果你负主要或全部责任,则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追诉时效是五年。所以如果构成犯罪而检察院或受害人家属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你还是有可能判刑的。
第2个回答  2012-05-26
我估计事故认定书上你是全责,你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现在法院起诉你,是因为什么?检察院提起公诉还是你们之间的民事诉讼?
第3个回答  2012-05-26
谁又起诉你?又起诉你什么?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