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包柱协议
甲方:XX品有限公司
乙方:XX超市
根据目前市场及双方发展的需要,双方特制定以下协议
投入油区形象包柱堆头,包括电视机、形象堆制作.(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贰万元整.包柱陈列时间2011.9.15-----2013.9.14.
陈列期满后由甲方负责将所制作的形象及附加设施全部拆除,并恢复原样.(费用由甲方承担)
支付时间:按季度分四次支付.
促销员1名,费用甲方承担。
促销:
捆绑促销:金龙鱼花生油5L捆400ML花调
捆绑促销:金龙鱼玉米油5L捆400ML花生油
特价促销:金龙鱼花生油4L:99.9元/瓶,供价:98元/瓶(300件)
特价促销:香满园调和油4L:55.9元/瓶,供价:55元/瓶(400件)
特价促销:口福花生香调和油5L(含棕):58.9元/瓶,供价:58.5元/瓶(400件)
本着双赢的合作精神,在甲方对乙方支持的同时希望能得到乙方以下支持:
1、甲方产品货架陈列不低于40%,且位置放在油区货架第一位置,陈列顺序为金龙鱼、香满园、胡姬花。
2、保证生鲜区货架上方、收银台及顾客入口处等广告形象投放的优先权(在同等价格基础上)。
3、甲方油区产品堆头位于堆头区第一位(由我司选择)。
4、开业期间,甲方提供的3个惊爆价的商品(金龙鱼花生油4L、香满园调和油4L、口福调和油5L),望贵方提供3个免费地堆配合促销。
其他:若因乙方进行内部或区域调整,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对甲方包柱位置予重新安排.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XX达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XX超市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参考资料:采购与供应商之间的包柱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