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经济法案例分析

求详细解答,谢谢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28
1、主张合同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2、申请撤销。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28
债权人撤销权 不想打字 你自己组织吧 呵呵
第2个回答  2012-11-05
不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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