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应该怎么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01-12

用一个范本来解释正规借条的写法。 抬头正中间写借条。 然后写清楚双方的身份信息,至少要包括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接着借款金额,金额一定准确无误,最好加上大写。 然后写清楚利息的标准。请注意:如果借款是需要支付利息的,那么利息标准一定要写在借条上。 接着是借款的期限。 然后写上借款用途,为了体现借款的合法性,建议写上借款用途。 接着写上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写也是可以的。 最后,签名写日期,注意签名必须借款人手签,按不按手印都可以。

第2个回答  2019-12-21
最起码要写清起因结果,然后双方的协议签字
第3个回答  2020-01-19
第4个回答  2018-06-08

      借  条

为购买房屋[2],今收到[3]韩梅梅[4](身份证号:234567XXXXXXXX0808)[5]以现金[6]出借的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7],借期陆个月[8],月利率佰分之壹(1%)[9],贰零壹柒年陆月叁拾日到期时本息一并还清。如到期未还清,愿按月利率佰分之贰(2%)[10]计付逾期利息。立此为据。[11]

借款人:李雷[12]

(身份证号:765432XXXXXXXX1817)

贰零壹陆年拾贰月叁拾壹日[13]

【注意事项】

[1]标题表明了该条据的性质,既防止借条持有者在借条正文上方添加内容,也防止借条持有者将借条篡改为数页合同的最后一页。标题应书写在纸张顶部,标题和借条正文间不留空行,理由同前。另外,由于发生过恶意借款人用褪色笔书写借条的案例,因此书写借条时由出借人提供黑色签字笔更为妥当;借条由借款人全文手写较为妥当。

[2]“为……”表明借款的目的,以免一旦发生诉讼后借款人提出该笔借款系赌债、分手费等抗辩。另外,书写借条正文时应注意左右尽量靠近纸张边缘,不要留出太多空白,以防借条持有人添加内容。

[3]在民间借贷中,通常借条中写明“今借到某某多少元”,“到”字即表示所借款项已经实际交付,但一旦发生纠纷,借款人主张虽出具借条但未实际收到款项仍极为常见,为进一步避免此种诉讼风险,本范本采取了“今收到某某出借的多少元”此种较不常见的表述,以更加强调款项已经实际交付。

[4]此处写出借人姓名的全名。名字中的字有同音的多种写法的,应与身份证上记载的名字一致。

[5]出借人的姓名后应附身份证号(严格来说,身份证上相应表述为“公民身份号码”),因为同名同姓的人不在少数,而身份证号是唯一的,以避免之后就出借人是谁发生争议。

[6]“现金”表明出借的方式,如果并非现金而系银行转账,则应将此处的“现金”替换表述为“银行转账”,同时应保留银行转账凭据。金额较大的借款,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以免之后发生诉讼时就是否实际交付款项发生争议。

[7]金额应既写汉字大写数字,也写阿拉伯数字,以避免之后就是否存在篡改发生争议;同时币种也要写明,且需特别核对汉字大写数字与阿拉伯数字的一致性。

[8]借期必须明确,以免因何时还款发生争议;借期也要大写。

[9]利率应写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样也要附大写,理由同前。同时,应注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支持的利率上限为年利率24%。另外,民间也常将利率表述为不规范的“月息几分”,如“月息两分”,一般指“月利率2%”(民间各地几分几厘方式的利息表达习惯并不一致),为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利率应采用“年利率X%、月利率X%、月利率X‰”的方式予以准确表述。

第5个回答  2018-06-04
1、 借条尽量完备

关于这一点排名第一的答案已经非常详尽,借条需要包括借款金额、借款人、出借人、借期(也就是归还日期)、借期内的利率、逾期利率、借款用途(注意与转账注明的用途要一致),我再强调几个重点。
(1)借款人签名部分要准确。借款人签名要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定要一致,同时如果是个人作为借款人要写上个人的身份证号,如果是公司作为借款人要盖公司公章。
(2)利率约定。利率有借期内的利率也有逾期利率,建议都约定清楚,写清楚是年利率还是月利率,法律规定受到法律保护的利率是年利率24%,如果借款人已经归还的利息超过年24%少于年36%,那么不可以诉请法院要求出借人返还利息,如果借款人归还的利息超过年36%,可以诉请要求出借人返还超过年36%的部分。年利率24%是最高的规定,不管是前期的利息是否加入本金重复计算利率,总之所有利息加起来不能超过24%。

2、借款的交付要有证据

关于这一条,我们一般在审判实践中认为,借条只是双方对借款关系的一个合意,是借款关系中的形式要件,真正的实质要件是借款的交付。就是说您把钱交给对方时要有证据。这里最好的通过银行转账或者支付宝等转账,并且转账中最好备注是与借条用途相一致的借款,比如借条是因对方要购房所借,那么备注可以写:因某某购房借款。
我们在审判中有一个不成文的惯例,当借款人不能提供转账凭证时,如果金额低于5万,借款方能够对借款的交付说得清楚,有相应的现金来源,也可以认定为交付了借款。但是一旦超过5万元,一般是需要有转账凭证才可以认定为借款已经交付了。因为依照生活经验来看,大额的交付很少不通过银行或者支付宝等渠道。这里要注意,即使借条写明:借款人收到了10万,如果出借人没有相应的转账凭证,只有借条,借款的事实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所以借款的交付一定要通过有据可查的转账,不要通过现金的方式。

3、借条与转账凭证要统一起来。
在借款关系中,借条是形式要件,转账凭证是实质要件,二者要统一,能够相互印证。比如说借条中载明了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转账也不要由出借人的朋友转账,直接由出借人转给借款人,审判中遇到好多出借人委托朋友转账给出借人,会加大要回借款的难度;借条中载明了借款用途,那么转账备注中可以加入同样的用途;借条中载明了日期和金额,最好转账也要和借条中载明的金额、日期一致,如果借条中载明借3万元,转账只是转了2.8万,而借款人在诉讼中抗辩是因为预先扣了利息,一般而言出借人很难举证,即使出借人另外给了2千的现金,在没有充分的证据,一般法院按照本金2.8万来认定。

4、注意不能超过诉讼时效

当遇到借款人不及时归还借款时,出借人应当及时向法院诉讼,目前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如果不能及时诉讼,也至少要催讨以下,并且保留书面证据,比如发一个催款函,保留好快递单和快递已查收的网页,这样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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