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老婆来找我来签一份她拟好的保证书,之前本是要跟她协商离婚的,后来她不同意,于保证书里写上:只要离婚我就赔偿她20万元,我不签,她赖着不走,只好签了,但我签的不是我的笔迹。这份保证书起法律效应吗?大家不要怀疑我的道德,她与我婚后所生孩子不是我的,已做了亲子鉴定。
要求有相关法律知识的人,予以权威回答,此关,我如何过?主要是法院会不会判我赔偿她20万元,我确实是不情愿所签字的。
可我故意签字不是我平日签字笔迹,我是不情愿才签下这个字,既然是我不情愿,何来要求我赔偿她的理由。 我把字写的特别难看,鬼都看不出来是我签的字。
追答这个没有关系,有个职业叫笔迹鉴定,但你说明情况并且能证明不是自愿的也可以,有个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