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伤残军人在单位下岗后医疗保险是不是民政局交,

如题所述

  作为一个南疆战役的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你的问题,我觉得还是比较妥当的:
  首先我们在2005年7月起已经根据国家《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把你提问中的“革命伤残军人”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了(革命伤残军人以前还有叫革命残废军人的)
  至于残疾军人在单位下岗后医疗保险是不是民政局交的问题,2004年国家《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国家对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由所在医疗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费用,未参加医疗保险且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酌情给予补助。

  也就是说六级以上的残疾军人不管是在农村、有没有职业和下岗与否,均由民政局负责交纳医疗保险基金,七级以下的残疾军人就要与单位一般员工的医疗保险类同,有单位交纳基金,才有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否则就没有了。
  但是有一条规定,就是七级以下残疾军人旧伤复发医疗费用过高,影响家庭生活的(包括农村的残疾军人)可以向民政局申请报销50%的费用。

  在此建议你去参加残疾军人自己的网站--残疾军人网;那里有我们残疾军人抚恤金提高比率的置顶文章和相关优惠政策,值得你去一读。另外也可以与战友们一道交流和沟通信息
  参考资料:http://q.163.com/ak-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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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08
我是在农村的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费能报销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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