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不赡养老人,只能以老人的名义起诉吗,谁应该被告?

我爷爷奶奶是重组家庭,结婚时,我爷爷与去世的前妻有一子一女,当时都未成年,我奶奶与去世的前夫有两个儿子,嫁给我爷爷后带了过来,当然也未成年,之后爷爷奶奶又育有两子两女,一子年轻时亡故。三年前,我爷爷去世,我奶奶偏瘫,难以自理,几家商议,四个儿子轮流照看,半年不到,大儿子(我爷爷与前妻的儿子)媳妇以治疗腿疾为由,说暂不照料老人,等腿好后,再接老人照看,但手术后快两年了,也未提照看老人,更别提赡养费,并一直说腿疾没有好。今年年初,三儿子(我奶奶与前夫的小儿子)的儿子结婚,祭祖的时候,没有列爷爷的牌位,理由是不是他的亲爹,不一个姓氏,因这个理由,四儿子(爷爷奶奶所出)以及同一大家中一个姓氏的族人大为恼火,没让我三个姑姑出礼钱,然后三儿子以此为由也不再赡养奶奶,只剩老二和老四赡养着老人,后来老二老四想要让三个女儿一块赡养老人分担负担,但几个女儿都不答应,也是找理由推脱,仅付了一个月的赡养费,偶尔回来看下老人。另外还牵涉到农村的丧葬习俗,就是不能有孤坟,奶奶的前夫,也就是老二老三的亲爹,去世多年,只是单独入坟,等奶奶百年之后,老二老三,想要让奶奶与他们的亲爹合葬,而爷爷已经与前妻合葬,但老四想要让奶奶与爷爷(老四的亲爹)合葬,所以说老三还认为,他养老人是白养,因为最终不能与他亲爹合葬,这也是他不赡养老人的理由之一,目前只剩我爸(老二)与老四赡养老人,那么他们不养老人的理由是否成立?若告的话,该告谁?是否需要以奶奶的名义起诉?

第1个回答  2012-04-21
你应该找个学法律的咨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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