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后再次申请工伤鉴定,以级别高为准,还是最近时间

前年做工伤鉴定为9级韧带撕裂前叉,副韧带,以及其他小伤。现在得过元旦仲裁了刚提起仲裁。在期间出现了新情况,1县城腓总神经损伤没发现2韧带做保守治疗都没需要手术。3现在都做了手术,前叉加后侧韧带结构又重建了想再次申请工伤鉴定。不知道结论的鉴定标准以什么为先,还有能不能在原有级别向厂里要附加赔偿。毕竟走仲裁了仲裁后不是也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谢谢

第1个回答  2017-12-14
以后鉴定结论为准。
第2个回答  2017-12-18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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