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北京市居住证需要的证明材料:
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来京时间证明(登记卡或暂住证或社保或个税),
居住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同时需要准备近期一张一寸白底免冠彩照,首次申请不收费。
如果您能提供在有效期满六个月的暂住证或者连续六个月的社保或者个税,就可以直接申请居住证,如果都提供不了,就需要先办理登记卡!登记卡满五个月后申请居住证。
二、居住证明包含:
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租住房屋:租住居民户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借住、寄住(需按合法稳定就业申请):就业证明、房主手写的借住证明、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
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
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
- 官方电话官方服务
- 官方网站
由于各地对于居住证办理条件以及细则有所不同,具体的办理流程需要咨询当地的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为准。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