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协商好,签好书面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内需要约定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处理的事项。
2.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至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申请登记离婚(港澳台增加通行证和身份证;华侨外国人增加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3.发给离婚证。
完毕。
1.双方协商好,签好书面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内需要约定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处理的事项。
2.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至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申请登记离婚(港澳台增加通行证和身份证;华侨外国人增加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3.申请后开始计算30天的冷静期,冷静期内只要一方反悔了,随时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申请。
4.如果冷静期内没有撤回。在冷静期后的30天内,也就是提出申请后的第31天到第60天之间,双方需要再次去民政局确认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这段时间没去的,则仍视为撤回申请。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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