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设的小区房产证没有办下来,配套设施没有完成收物业费合理吗?

我们小区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房产证一直没给办,地下车库没有交付使用,相关的配套设施没有建设完成,物业就开始催收物业费,业主因为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以上项目没有完成所以不交物业费,物业就把每个单元的两部电梯给停运了一部,请问物业这样做合法合理吗,我们业主该怎样维权

不可以,是不相干的两件事情,不可以拒交物管费,开发商不办房产证,可以起诉,要求给予赔偿的。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购房者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证;或者期房预购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未取得房产证或者已竣工商品房的买受人自订立合同之日起90日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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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19
只要入住,就需要缴纳物业费,因为物业管理与房产开发建设不是同一个概念,不能混为一谈。
至于配套设施没有完成或无法使用,那属于开发商违约,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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