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中关于排除妨害请求权的问题

书上说:“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然后解释了什么是“妨害”,再后面就是“妨害乃是现实地造成了对他人权利的阻碍,所以在法律上不存在可能的情形。”这是啥意思?到底是可能还是不可能啊?

第1个回答  2012-05-31
这句话的意思是针对“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说的,可以这么理解,排除妨害请求权必须是存在现实的妨害无权的情形,所谓“可能妨害的”,在法律上不存在。

不知道我说明白了吗追问

可能你说明白了。但是我还是不明白。。。感觉跟绕口令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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