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以下六种情况:
1、定有履行期限的合同债权请求权:
诉讼时效从履行期限届满时起算。
2、未定有履行期限的请求权:
诉讼时效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时起算。
3、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
从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时起算。
4、原物返还请求权:
从租赁关系终止时起算,恢复原状请求权以物被损害时起算。
5、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期间:
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
伤害当时未发现的伤情,后经检验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以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6、以不作为义务为标的的债权:
从义务人违反义务时起算。
扩展资料:
1、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2、一般的诉讼时效
一般的诉讼时效是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特殊的诉讼时效
特殊的诉讼时效指针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而制定的诉讼时效。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我国《民法通则》141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诉讼时效期间
分以下六种情况:
1、定有履行期限的合同债权请求权:
诉讼时效从履行期限届满时起算。
2、未定有履行期限的请求权:
诉讼时效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时起算。
3、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
从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时起算。
4、原物返还请求权:
从租赁关系终止时起算,恢复原状请求权以物被损害时起算。
5、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期间:
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
伤害当时未发现的伤情,后经检验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以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6、以不作为义务为标的的债权:
从义务人违反义务时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参考资料来源: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