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月10仲裁,现在都三个月了还没有结果,本人到劳动局问仲裁员,仲裁员意思表示老板还想扣我的工资,会计做不到一年要扣每年一度的税务审计费用半,从来没听说过有这样的规定,还说老板说是我自已离职,造成经济损失要扣我工资,真的好晕,工作20年没见过这样的老板,现在不但不给辞退补偿金还想连工资也不给,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我已申请了劳动仲裁,但是觉得深圳市西乡的仲裁员也不公正廉明,我都向他们说我老板不结清工资给我回家过年,我没钱回家过年,还说到现在我还没有找到新的工作,都没钱饭吃了,他们好象没听到一样,我2月10日接到仲裁申请通知,4月26日开庭仲裁,5月28日本人到劳动局,但到现在还是没有通知拿结果。这样该如何处理?违法辞退应给辞退补偿金,但现在连工资都要扣,深圳市地方相关规定是否有效。希望能得到帮助,谢谢!
追答1、仲裁有的时候就是很慢,是因为仲裁现在不需要花钱,自新《劳动法》以来,相关投诉都很多。
2、你的申请,相关证据都要保留。
3、地方法规都有效,都必须在《劳动法》范畴之内。
4、没有按法规辞退,必须给补偿金。
仲裁结果已收到,但结果的内容是不公正的,说我是自离,我的申请驳回不予支持,现在的仲裁不是不要钱,而是把这些费用转型到补偿金里,按理我最少可以拿到违法辞退一个月的补偿金和拖欠工资的25%补偿金,但是现在说成是自离,只支持所欠的工资,评评这样是什么的吗?
追答1、“违法辞退一个月的补偿金”?你在这单位工作满6个月以上12月以下,因为单位的原因辞退你,才付给你的,所以,你是工作时间是多久?
2、离职的时候,是否书写“离职(辞职)申请”?如果写了,提前30天写了,那么认定你为自己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