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0.9号提出的申请,工作也交接完了,领导也签字同意了。但是公司说10月份保险已经帮我交了,必须要把公司给我交的那部分扣除,另外,10月份薪水也扣除,原因是国庆节的带薪休假没有了,而且,8号和9号也算工作交接,就不给薪水。 我知道这样不符合劳动法,但是不知道如何才能拿到被扣的薪水? 另外,答应给的薪水到现在也没兑现,也就是1个多月的薪水都没发。 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