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去年被出租车撞了,医药费什么都是自己垫付的,去找保险理赔时,保险公司的人说钱是要打到出租车公司

到出租车公司时,他把原件收走了,后来又说这车是承包给私人的,要找车主协商,车主没车来,要取回原件时发现少了交警责任认定书,和伤残鉴定书,现在留下的只有复印件,可以起诉吗?复印件会有法律效应吗?求求好心人懂法律的帮帮忙,小弟先谢谢了

  这种事情把车主和出租车公司告上交通法院就行了,太没道德了。把该得的利益一分不少要回来: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特别精神损失费这一块可以大作文章的,残疾要看多少级残疾,如果影响了日常生活和工作,并且上有老下有下的话,那么就这一项全部算下来100万都不多。
  复印件当然构不成证据,问题是责任认定书,伤残鉴定书这些东西在交警和医院都要留底的。他们赖不掉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0-22
交警责任认定书你可以问一下交警,是不是可以登报遗失,然后补办加盖章。伤残鉴定书你也去问一下怎么盖上公章就可以了,然后把保险公司,出租车公司,和车主一起告上法庭。把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都写上去,请律师写一下,大概几百元。写一下就可以了,不要浪费钱,可以多问几个律师的,那个好选那个。
第2个回答  2012-10-22
这种事,怎么能自己垫钱呢,一定叫对方开车的驾驶员来付钱啊。
现在的处理方法是通过交警联系当时驾驶员,和他协商如何报销医药费,你找出租车公司是没用的,只能找对方当事的驾驶员
第3个回答  2012-10-22
太缺德了,精神损失费往高了要,这一项保险不赔,让他自己掏腰包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