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小学教育机构怎样注册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04-25
注册教育机构具体流程
1、要先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筹办教育培训机构公司的报告
2、等待相关审批机关的验证
3、接着就是要正式提交申请设立注册教育培训机构/公司的报告
4、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会对您的申请以及材料展开一系列的核查。
5、审批完毕后,如果符合条件相关部门会以书面的形式作出批准以及不批准的批复,批准您设立的就可以颁发给您一个办学许可证,反之就是不被批准设立。
6、办理营业执照。
7、拿到营业执照以后去税务局进行核定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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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23
一、设置教学点的基本条件:  
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年限在一年以上,且在校学生人数在150人以上的,具备申请设置教学点资格,可根据学校教学需要设置教学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申请设置教学点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二、 设置教学点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西安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教学点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  
3、由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教学点场所使用协议书(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  
4、教学点场所建筑、消防部门安全审核、验收有效证明;  
5、所设教学点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件。  
三、设置教学点的基本要求  
1、教学点应设有行政办公室,其面积不得小于15平方米。教学点环境应符合教育教学和安全的要求,向中小学租赁的校舍设施必须处于闲置状态并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  
2、每个教学点须配备有2人以上的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的专职人员,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健全。  
3、教学点应配置有固定电话、电脑。  
4、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教学点可在西安城区内跨区设立或在本县(市)范围内设立。不允许跨县(市)设立教学点,如需跨县(市)设立则按新设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规定办理。经核准设立教学点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市教育局将在西安教育网民办网页上予以公示。今后,市教育局将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具有教学点设置资格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名单。民办幼儿园不允许设置分支机构。  
5、租赁中小学校舍设立的教学点必须确保不影响中小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严禁以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名义进行变相集体补课。  
6、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教学点的设置须符合布局要求,附近已设有同类培训学校或己设有教学点的地方,原则上不再核准设置教学点。  
四、设置教学点的审批程序  
一在本县(市)区内设置教学点的审批程序  
1、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申请设置教学点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置教学点备案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设置教学点必备的办学条件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核查,重点核查教学点的安全设施情况,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设置的意见,并在七个工作日内将备案表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跨区设置教学点的审批程序  
1、需跨区设置教学点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备案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培训机构申请跨区设置教学点的资格进行审核,符合跨区设置教学点条件的,在备案表上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跨区设置教学点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申请设置教学点的有关材料后,按设置要求进行审核,组织有关人员对教学点场所进行实地查验,并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设置的意见。经核准设立教学点的,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将备案表报市教育局及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跨区设置教学点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由设置教学点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本文件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教学点的审核、核准工作,切实负起本辖区内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教育行政审批、管理职责。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不申请或擅自设置教学点,经教育仍不整改的,应根据《民促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其停止招生工作;情节严重的,吊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2、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教学点经核准设置后,应按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在价格部门报备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不得另行制定收费标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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