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行政拘留、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是侵犯人身自由权?

如题所述

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
  
  1.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惩罚措施。行政处罚法第8条将行政拘留确认为一种处罚形式。
  
  2.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法定职责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公民的权利或强制其履行义务的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即可以针对财产,也可以施加于人身;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有:强制治疗和强制戒毒、劳动教养、强制传唤、行政扣留、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3.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
  
  这是指行政拘留和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它的表现有两种情形:
  
  (1)无权限。指没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行政机关机关实施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2)超过法定期限或者条件关押。指享有限制人身自由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拘留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限和条件之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

不知这样回答你是否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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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08
不是,只要签署行政拘留证了,就是合法的。不过可以对行政拘留的决定是否合理,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追问

侵犯人身自由权的三种行为是行政拘留、非法拘禁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这句话说得应该不是是否签署了行政拘留证的问题,应该是行政拘留的整过过程

追答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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