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几组试块是26天(这天是星期五)提前送进质检机构,第28天检测刚好是星期天,但是质检站却是星期一做的实验,结果试块的检测报告成了29天龄期,而且报告结论一栏里写明“只作为参考,不作验收依据”照理说,我试块是提前送进去的呀,出现这个问题,谁之过?我还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质检站对样品的检测这方面,就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