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保险部门的工作人员,不是国家公务员,是属于参公事业单位的,协管员只是一个合同工,就和警察里面的协警是一样的,至于三年以后,那就看你能不能考入了,想直接进入是不容易的。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国家或社会对社会保险实行行政性、事业性管理的职能机构。我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政府直接管理覆盖全国的分层设置、分级管理的经办组织系统。
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中央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设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依据法律综合管理、指导地方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在地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地市、区县三级地方政府分别设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四、社会保险法规定在统筹地区内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为建立和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提供重要的组织保障,也可以方便广大参保个人和参保单位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服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职能:
一、提供社会保险服务。
1、这些服务包括: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待遇支付、档案管理、咨询服务等。如第八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二、管理社会保险事务。
1、管理社会保险主要包括: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用人单位工伤缴费费率、与定点服务机构签订协议等。如第五十八条规定: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缴纳的数额。
2、又如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费率。
三、社会保险基金的相关管理。
1、主要体现在:一是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与结算。二是编制基金预决算草案。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执行。
2、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收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税务机关编制。三是负责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并及时向有关方面公布或提供相关信息。
3、如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第八十条第二款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汇报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
四、执行社会保险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
1、主要包括向第三人追偿垫支的社会保险基金等。如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都规定,用人单位和第三人不偿还垫付的基金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追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