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个回答 2016-04-15
土地管理局不等同于国土资源局,在国家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土地管理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曾存在的组成部门,负责全国土地、城乡地政的统一管理工作。1986年2月,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决定,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土地管理局,属国务院。
1998年3月1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根据这个决定,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国土资源部。
在各级地方政府,也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陆续成立国土资源局,取代原土地管理局。
也就是说,国土资源部包含但不仅限于前国家土地管理局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