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法律明确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公民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同时规定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法律依据:
《环境保护法》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第五十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
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