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有续签,我能否主张双倍工资赔偿和经济补偿金吗?

我是09年8月份来公司上班的,到10年8月份合同到期,但之后公司没有和我续签劳动合同,我可以索要10年9月份到现在的双倍工资赔偿和经济补偿金吗?

第1个回答  2011-05-17
可以。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2011-05-17
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双倍工资及补偿。
纵横法律网 王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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