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公司劳动合同已解除,公司刚开始不给我开离职证明,我说劳动合同上面写的很清楚,合同解除的同时公司必须出离职证明或终止合同的书面证明!如果不开我就申请劳动仲裁!结果公司说:公司比较“怕你”,下周来取离职证明吧,离职证明只开一次,每个人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后果自己承担!!!我回复说谢谢,然后人家说:不用谢,后果自己承担即可!!!请问她的这话有没有恐吓行为!我会承担什么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