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关于继承法的问题?

爷爷生前有两个妻子,与第一任妻子共有4个小孩,其中大儿子去世(在爷爷去世之前)。与第二任妻子有2个小孩,另外还抱养了1个。第一任妻子现在无法找到,当时也没有财产分割。
1,想问爷爷去世后,第二任妻子健在,哪些人有继承权,财产和房屋如何继承?(无遗嘱)
2,想问第二任妻子去世后,哪些人有继承权,财产和房屋如何继承?

1你的爷爷去世后享有继承权的人范围:第二任妻子及三个小孩、与第一任妻子的三个孩子及大儿子的子女的代位继承权
财产和房屋由上述的人平均继承。
2第二任妻子去世后由她的三个孩子平均继承(如果你的爷爷已经在先去世了)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5-23
如果想继承遗产,就要连债务也一并继承。如果女儿不想还债放弃遗产,又无其他继承人愿意继承遗产,那么村委会就有权接受遗产和债务进行处理。追问

无任何债务

第2个回答  2020-05-23
可以通过网络查找一下有关继承法解读,如果有不懂的就咨询一下有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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