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份民事起诉状

求一份民事起诉状案情:2007年7月8日上午10时许,当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徐颖离开上海屈臣氏公司四川北路店时,店门口警报器鸣响,该店一女保安员上前阻拦徐颖离店,并引导徐颖穿行三处防盗门,警报器仍鸣响,徐颖遂被保安人员带入该店办公室内。女保安用手提电子探测器对徐颖全身进行检查,确定在徐颖的髋部带有磁信号。在女保安员及另一女文员在场的情况下,徐颖解脱裤扣接受女保安的检查。店方未检查出徐颖身上带有磁信号的商品,方允许徐颖离店。徐颖认为自己在屈臣氏公司四川北路店无端遭到搜身,被两次脱裤检查,心理受到极大伤害,要求上海屈臣氏日用品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屈臣氏公司四川北路店公开登报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50万元。屈臣氏公司四川北路店则认为,徐颖出店门引起警报器鸣叫后才对其进行必要的检查,不构成侵权,因而,拒绝赔礼道歉和赔偿。于是,徐颖拟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个回答  2016-06-12
个人觉得这构成了侵权 ,因为私人保安没有搜身权限,只有公安检查人员在有搜身证的情况下才能搜身 一、保安人员有权搜身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侦查人员,在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后才能进行搜查。其他人员,或者侦查人员在没有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都属于非法搜查。

  保安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他们只是根据民法上的等价有偿原则,以提供保安服务换取劳动报酬,他们拥有的只是一般公民的法律权利,无权搜查他人的人身。

  二、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受到侵犯,如何投诉请求保护?

  如何投诉请求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6月11日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2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受案范围,公民对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强制收容审查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侵犯人身自由权的犯罪行为,公民则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和检举。追问

我要的是民事起诉状,这个案情我也会分析,要的是这个案情民事起诉状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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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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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5-17
第4个回答  2018-05-11
案情:2007年7月8日上午10时许,当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徐颖离开上海屈臣氏公司四川北路警报器吗响,该店一女保安员上:前阻拦徐颖离店,并店门山引导徐颖穿行三处防盗门,警报器仍鸣响,徐颖遂被保安人员带入该店办公室内。女保安用手提电子探测器对徐颖全身进行检查,确定在徐颖的髋部带有磁信号。在女保安员及另一女文员在场的情况下,徐颖解脱裤扣接受女保安的检查。店方未检查出徐颖身上带有磁信号的商品,方允许徐颖离店。徐颖认为自己在屈臣氏公司四川北路店无端遭到搜身,被两次脱裤检查,心理受到极大伤害,要求上海屈臣氏日用品有限公司以及屈臣氏公司四川北路店公开登报赔礼j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50万元。屈臣氏公司四北路店则认为,徐颖出店门引起警报器鸣叫后才对其进行必要的检查,不构成侵权,因而,拒绝赔礼道和赔偿,于是,徐颖拟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提起 用这个案例怎么写民事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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