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河南我是八级伤残军人,2005年因地方裁员下岗了,请问我应该领取多少下岗费和怎样的生活补助呀,谢

如题所述

你的问题要分两方面回答:
1.地方部分
2005年的下岗期间,你有没有与企业对于下岗以后一次性的待遇(工龄买断、工伤补偿、下岗补偿等)和永久性的待遇(比如协保。领取基本生活费等)进行协商和签订协议,如果有的,那就是这个待遇了,就是工伤补偿与你残疾军人退伍安置有关,其他均为企业行为。
而且,就是你对此反悔或者不满的,也没有任何办法可以弥补,因为你与企业的劳动纠纷诉讼有效期就是最长也是90天的事。过了90天,法律对你不会支持!
2.民政局部分
你可以有两部分待遇可以领取:A.按照国家或当地民政局的标准领取抚恤金(2010年10月以后新标准因公八级是5010/年,应战八级5470元/年);B.如果因为残疾造成生活困难的,可以向属地民政局申请生活困难一次性补助。因公八级
我估计这些是解决不了你的家庭生活费用的,好在你是我们05年以前伤残军人中最轻的,你应该与民政局和社保局就业协理员多多沟通,最少能够得到公益型的岗位工作吧。祝战友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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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24
你好我伤残七级,当时下岗单位几个人伤残军人都没有下,只有我下了,还能找单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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