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十五年前,我父亲把6分田以3000元卖给同村的人,做为办厂用地,但三年之后,该厂因受道路建设,同村人得到所有的补偿,而我父亲一分未得,是否合理?另外十五年前,我父亲又把6分田以3000元卖给私人,也做为办厂用地,如今也因道路拓宽将要被国家用去,试问我爸会有所赔偿吗?谢谢回答!
农民能私自买卖土地吗?被发现后该怎样处理?
农民可以自由买卖土地吗?这样做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