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法律问题

甲乙双方本为夫妻,按甲方和甲方父亲名义按揭购买房屋。名义贷款人为甲方,名义还款人为甲乙及甲方父母。实际出资购买者为乙方的父母、实际还款者为甲方乙方,实际居住者为甲方乙方,同时双方有明确的购买协议,所有上述人认可房屋购买者为乙方父母、房子所有权无条件为乙方。房产证下来以后,房产证上甲方99%甲方父亲1%的产权。
后来双方离婚,乙方实际使用房屋,没有还贷款通道。而甲方恶意拖欠不还贷款,现银行把甲方及甲方父母、乙方告上法庭,要求上述四人偿还贷款和拖欠利息,并要求把房子作为优先追偿权。 假如你是乙方该怎么办?

第1个回答  2017-11-30
你好,银行主张没有问题,这种情况只能偿还债务后向男方当事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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