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的第十一章 政策措施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8

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做好规划组织实施。 加大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和基础设施、生态环境、重点项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将部分公益性项目的国债转贷资金逐步转为拨款。
在统筹考虑企业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征收标准和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建立矿业企业矿区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的责任机制。从2009年起,中央在安排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支出时,加大对经济区矿产资源开发地区的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和发展的投入。
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涉及的水源保护地区,对因水源保护造成的地方财政减收增支,中央和省级财政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给予一定的补助。 积极引进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地方金融机构。整合地方金融资源,积极推动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合并重组。推动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探索建立村镇银行和资金互助社。鼓励民营金融机构发展,支持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担保机构和典当公司。
创新融资方式。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发展中小民营企业贷款业务、农户小额信贷业务。积极发展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支持经济区内大型市政、城建企业发行节能环保、城市建设特别企业债券。 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支持西安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对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等基地建设给予必要的扶持。对经济区内公益性及以公益性为主的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领域的项目建设,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取消或减少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
优先布局重大建设项目。由国家审批或核准的水利、交通、生态环境、特色农业、航空航天、优势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旅游等重点产业项目,优先在经济区布局。支持有市场、有效益的资源就地加工转化。
积极鼓励社会投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区外企业特别是东部企业投资经济区特色优势产业、节能环保项目等,在项目审批、核准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并给予税收、土地等方面的合理优惠。允许和鼓励民间资本在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条件下,通过参股、控股、兼并、收购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资产重组。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或股份制形式成立各种非金融类投资公司。 积极探索建立城乡规划建设一体化体制,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优化城乡基础设施功能和布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支持统筹城乡公共服务示范区建设。支持构建城乡一体的基层公共科技服务体系,引导科技要素向农业和农村转移。探索建立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推进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经济区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支持,建立部省级联席会议制度。陕西省、甘肃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互相配合,密切协作,及时沟通协调,抓好规划的落实。建立经济区城市间合作机制,共建共享基础设施,促进区域内经济发展和市场一体化。有关部门和地方要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和修编,针对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规划重要内容及时调整,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图1:关中—天水经济区区位与范围图图2:关中—天水经济区空间结构图图3:关中—天水经济区城镇布局图图4:关中—天水经济区重点产业布局图
图5:关中—天水经济区交通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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