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有哪些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2-26

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审查其是否适当;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且还要审查其是否适当。行政诉讼是“不告不理”,行政复议则是“有错必纠”。

第2个回答  2010-11-29
同、它们都是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异:受理的机关不通、行政诉讼有人民法院受理、复议由上级行政机关或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受理的范围不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限于具体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而复议不限于此。二者的效力不同、诉讼有终局性效力、诉讼完了不可以再复议,但是一般对复议结果不复的还可以诉讼。
第3个回答  2011-02-16
1、受理的范围和要求
2、主体
3、时效
5、使用的法律依据
6、结果的法律效力
7、法律救济
第4个回答  2021-01-02

行政复议PK行政诉讼

第5个回答  2018-03-30

    区别在于:

    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行为;行政诉讼属于司法行为。 

    2、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主管部门。而受理行政诉讼的机关则是人民法院。 

    3、受理范围不同。凡是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行政相对人都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而法律规定行政复议裁决为终局决定的,当事人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4、审查力度不同。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审查其是否适当,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且还要审查其是否适当。

    5、审理依据和对所涉及的抽象行政行为之间矛盾的处理不同。

    6、审理程序不同。

    关于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 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 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2、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3、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 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关于行政诉讼:

    1、行政诉讼是个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 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 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

    2、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和诉讼 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规定人民法院、诉讼当事人以及其他 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及其在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

    3、行政诉讼是一种 诉讼程序法,主要是确定 诉讼参加人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

    4、从学理上说,行政诉讼法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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