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十四年前我哥哥因为车祸去世、我嫂子带着我的侄子改嫁他人。现在她带着我的侄子回来跟我父母分房产

你好。十四年前我哥哥因为车祸去世、我嫂子带着我的侄子改嫁他人。现在她带着我的侄子回来跟我父母分房产、请问她还有权力吗?我父亲在我的哥哥结婚以后把房子过户给我哥哥、但是现在这个房产证的原始档案上依然是我父亲的名字,请问我嫂子和我侄子还有权力分这个房产吗?谢谢。

第1个回答  2013-12-31
你好。
1、《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你哥哥的遗产,由他们四人平分。
2、房产证(红本本)上的产权所有人是谁,谁就是房主。
可以聘请律师代理。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追问

请问我和我弟弟有没有继承权?跟房产证的原始档案上的名字没有关系吗?谢谢,

追答

我不清楚你所说的“原始档案”指的是什么?是房产证么?现在房产上的房屋所有人还是你父亲?
如果是,那房子就还是你父亲的,没有过户给你哥哥,这样一来你母亲、你、你弟弟、你侄子,有继承权,一般是平分。
当然,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 

《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权属证书,就是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件。

追问

我和我弟弟有没有继承权?跟房产证的原始档案上的名字没有关系吗?谢谢。

追答

同样的追问你又问了一遍?
上面不是回答过了?在给你发一遍。
首先,我不清楚你所说的“原始档案”指的是什么?是房产证么?现在房产上的房屋所有人还是你父亲?如果是,那房子就还是你父亲的,没有过户给你哥哥,这样一来你母亲、你、你弟弟、你侄子,有继承权,一般是平分。当然,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 《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不动产权属证书,就是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件。

你可以委托律师去房管局调查一下,看看现在房子到底在谁的名下。
如果还是在你父亲的名下,那你就有继承权。
当然有遗嘱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