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吧当收银,当时啥也没填,只是口头说好的。每个月十号发工资,这个月十号发了上月的工资我就不干了。那样发工资是一起结算?还是这个月才给我十一月这十天的工资?我怕的是这十天工资他不给。要是告她,有人能证明我在那里上过班,这样去劳动局投诉她有用吗?
什么意思?
已经商量好了。发了工资我就走
我就是想问,我这月十号发了工资就走,总共是上了40天,工资是40天一起结算?还是这个月要在下个月给我?
追答一般企业都是按月30天算的,除非是个体老板,协商好后可以一并算给你
追问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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