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 的公司对员工调岗,对调薪有没有规定?

如果公司想斥退员工又不想赔偿,故意对员工进行调岗降薪,而且降得很离普,逼员工自己走,逼免赔偿。这样合法嘛?
是公司拿不出来证据证明这个人无法胜任工作,想以这种方式开人,本来工资是将近4K。转岗就是1K,并且员工是刚过试用期,是公司批准转正的,作为劳动者遇到这种公司应事前做什么准备,准备什么资料?

第1个回答  2010-12-28
【变更岗位 劳动合同】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岗位变更与企业发生争议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100号规定:关于用人单位能否变更职工岗位问题。按照《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精神,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
第2个回答  2010-12-28
你可以先到人力资源与劳动社会保障局去投诉举报、让他们把相关的信息记录好,作为证据固定。如果他们能给调解好,就解决了。解决不了,拿上刚才的证据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第3个回答  2010-12-28
如果有合同,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维权。
第4个回答  2021-03-05

第5个回答  202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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