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自公安部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后。为更好地落实这项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服务举措,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河南等省份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
根据公安部要求,天津市公安局精心筹划、周密部署,与河南省公安机关协调沟通,积极做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自2015年6月1日启动身份证异地受理至2015年11月底,已为300余名河南户籍在津居民、20多名津籍户籍在河南居民分别异地办理了居民身份证。
扩展资料:
2017年04月27日,据公安部网站消息,7月1日将在全国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细化疑难户口落户政策,力争年底前基本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2018年3月19日,山西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公安派出所全面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的通知》,决定自4月1日起在全省所有户籍派出所全面开展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参考资料:身份证-百度百科
参考资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百度百科
符合条件的可以。
不予办理的情形: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公安部全国人口信息库有重证号、重记录信息的;
3.与在逃人员库比对发现可疑情况的;
4.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5.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6.需要制作少数民族文字身份证的人员;
7.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办证人员
扩展资料
办理流程以贵州举例:
一、办理对象
除户籍地在贵阳市南明区、云岩区、观山湖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的公民外,离开户口所在地所属区(县)、跨区(县)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因居民身份证到期、丢失、损坏需要换领、补领并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首次申领必须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贵州籍公民可到省内异地受理点办理居民身份。
二、办证申请
1.公民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换领、补领的,本人自愿到受理点提出申请。
2.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和照相回执单;
3.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或其它证明材料)和照相回执单。
4.核对《贵州省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申领登记表》,确认申领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三、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有关规定。
1.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
2.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四、证件领取
1.申领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由办证本人核对机读、视读、指纹信息签字确认领取证件;
2.换领证件的,须上缴原居民身份证(不能上缴旧证的,写出书面说明存档)。
3.现场核对证件的机读信息、视读信息和指纹信息,并签字确认。
五、办理时限
自申领人申办成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受理窗口领取居民身份证
参考资料:关于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流程和所需材料 你想知道的在这里!—贵州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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