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股份协议分为明面协议,法人,监事分别占60%和40%的股,实际上私下里另起协议,另外的协议上

法人占股1%,在公司没有职权,监事占股40%,最高行政权否决权公司董事等,在另一个起草协议的人身上,占股51%,协议上有写明,现在那个人想合并一家有案底的公司,并以不负公司任何责任为筹码,想逼退另外两个股东,现在明面协议的两大股东有权利强硬罢免私下股东的职权吗?

第1个回答  2019-06-05
首先,公司对外有效的股权分配证明就是公司股权登记证书,但是股东之间另有约定的,在内部是有效的。
其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如果这个占股51%的股东想收购其他公司,他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必须超过三分之二,如果你们之间的协议没有这样约定,那么他自己就说了不算。追问

那另外两个承担法律责任的股东可以罢免51%的股东的职权吗?

追答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2个回答  2019-06-05
这里涉及股权出资的阴阳合同问题,首先要分析两个合同的效力,阳合同是否存在无效情形,两个合同具体的约定如何,在确认效力的前提下,才能进一步分析股东相应的权利,以及你所述的能否通过合法方式实现你的目的。
股权转让涉及很广泛,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很复杂,需要找律师详细咨询分析。
第3个回答  2019-06-05
应该属于阴阳合同,法律不承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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