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应届毕业生,现在在一个单位实习,但我不想再呆在那里了,辞职需要交三千块钱违约金,不然拿不到档案

我是应届毕业生,现在在一个单位实习,但我不想再呆在那里了,辞职需要交三千块钱违约金,不然拿不到档案,可是现在没钱,如果我过几个月再来拿可以吗?

第1个回答  2014-07-16
1、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应届毕业生有两年择业期。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落实工作单位,都可以作为应届毕业生派遣,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有不少毕业生到单位工作了,在择业期内也是等工作确定了再签协议书。
2、毕业生档案转递由学校招生就业处通过机要、专递或派专人送取的方式处理。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学校会将其档案转到工作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将档案留在学校或将档案放到自行选择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超出择业期尚未能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学校按规定将其就业报到证、档案、户口等关系介绍回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
3、选择工作单位、确定工作关系需要慎重考虑。你还没正式毕业,既然觉得实习单位不理想,就不必急着签三方协议书。如果草率地签订了协议书,会遇到下列问题:
(1)三方协议书由本人、工作单位和学校会各持一份,将来再找工作单位需重新更换时会很麻烦。特别是该单位有可能要求你毁约支付违约金。
(2)学校会依据三方协议书开具派遣证和户口迁移证明,你重新落实工作单位时,需办理派遣证改派和户口再次迁移手续,很麻烦。
(3)学校会将你的档案转递到该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如果将来不在当地工作,你的人事代理合同签订也不好处理。
第2个回答  2014-07-16
此类情况请直接投诉劳动局,根据劳动法,单位没有权利要求你交任何形式的违约金的。
第3个回答  2014-07-16
问下单位,应该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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