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单位给交过社保,后来辞职自己开个人账户自行交纳一段时间,现在有单位了,单位养老已开户,医保未开户

所以个人还没转移过去,,现单位把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缴纳部分和基本工资算一块儿都以现金方式开给我,我每月还往个人账户上缴纳,我想问的是单位账户和我个人账户有什么关系,是不是等于我开了两个户,我个人账户不欠费,单位开的账户会不会算我欠费呢?总之很混乱,求明白的朋友帮解答一下
我现在的单位属于事业单位下属的一个协会性质的社会团体,多数员工都是事业编制,算我一个只有两个人属于雇佣,之前这个单位没开过社保户,所以对这个也不太懂。医保未开是因为法人属于公务员,医保需要他的医保缴费证明,而这个法人现在不在协会,只是名义上的(因为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就不多说了),现在找不到人,即使找到了也不太痛快合作。单位想做法人变更的,可也得需要一段时间。所以暂时还是我往个人账户里缴纳,单位把所有都开给我,就是这样。(注:我个人养老、医保都不欠费。)另一个雇佣人员之前无社保医保,最近要把关系转到这个事业单位下属的一个公司,不在协会了。本来也要把我转去的,因为社保说了,至少留一个人在户上,不能都走,我就留这了,但是我如果有一天想辞职,单位手续没办完,难道还辞不了职了吗?或者辞职了,关系也转不到新单位,那太糟糕了。

社保如果是单位缴纳,就是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这五险一金都是根据你的工资按比例缴纳: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2%;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都是由单位全额缴纳。这些保险中单位缴纳的是统筹,个人缴纳的是个人账户的部分。如果是以个人名义缴纳,只适合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没有工资依据,就按省公布的基准数缴纳。可以在基准数上下限范围内自由选择缴纳。上限可以是基准数的三倍,下限可以是基准数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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