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7年12月入伍的98年兵,于2000年退伍,2002年安置于河南省南阳市石油化工厂,单位在2005年左右重组为新旺氯碱化工,后2008年9月11日破产,现在我个人身份不明,究竟是下岗还是公司破产?现在重要的问题是到社保局查询我们这批退伍兵的社保缴费年限发现,为2002年起缴费,而工龄确为1997年12月,不知何故,况且,一家三口都是一个单位,集体下岗,对缴纳社保有沉重的包袱,是南阳市社保局错误了,还是以前所说的兵龄视同社保缴费年限错误了?还是有新规定?
你参军开始计算工龄,应理解为1997年12月至2002年期间,视为缴费年限,也就是你这期间不用缴费,国家承认你的缴费年限,按照你从1997年12月开始缴费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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