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张借条的笔迹司法鉴定中,被告人突然声称不是自己写的.鉴定结果为"倾向于不是同一人所写",鉴定的样本材料是被告人在法院传票上的签字和被告人自己书写的同样签名.
明知司法鉴定结果有误,但在此种明显鉴定结果不利于原告的情况下,原告如何应对?
鉴定机构是双方在法院随机选定的.
如果重新鉴定的话,是否意味着一审败诉的可能性很大?
鉴定过程中出现误鉴的概率很低但是确实是客观存在的,笔迹鉴定可能会因为检材、鉴定人员疏忽等原因造成鉴定结果出错,具体的处理方式就是申请进入重新鉴定程序,更换其他鉴定机构进行二次鉴定。 若只是单方面怀疑鉴定结果有误,可以通过宇鹿鉴定APP付费让文检专家做鉴定意见书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