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管理办法里面有提到将可自行选择交满十年社保地办理退休领取退休金,那么请问某地上一年度的人均月工资是不是考虑的重要选择因素?如果在深圳交满十年再回内地,将来应该都会选择深圳办理退休吧,那将来五六十岁了是不是还要亲自跑到深圳来办理退休呢,还是由社保局自行办理?
我现在面临的问题很复杂,了解的朋友请帮忙解答,现在知道这个情况的人非常少,12333又打不通。
PS:我现在的情况:非深户,年底准备离职回家,在深圳交了6.5年社保,如果将在深圳办退休领的退休金高一些的话希望在深圳交满10年社保,可是个人又不能交,所以我想在今年内把户口调为深户(有指标),等我在内地自己交满了十年再将户口转回去,这样的思路确实很麻烦,也不知道到时把户口转回去会不会不好调。
我回内地的话,深圳的保险就必须全部由自己缴,个人缴的前提就是必须为深户。所以我在想要不要调入深户。
社保断交有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