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缴税金抵扣分录怎么做

我司一般纳税人,3月预缴税金4038.31元,已经做了分录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已交税金 4038.31元 贷:银行存款 4038.31元。4月应纳税额611.53元,请问应该怎么做分录?要平掉已交税金的余额吗?平时的时候如有应纳税额时月末都做转出应交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然后次月借: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请问我4月应该怎么做?!

预缴税金,借记应交税费,贷记银行存款

预缴税金一般是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其他小税种不需要预缴。
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账务处理时,计提贷记应交税费,缴纳借记应交税费。这时候的预缴,实际是缴纳在计提之前,本质上是一样的,应该很好理解。
增值税是价外税,账务处理与所得税、营业税有不同。预缴增值税时,直接记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月末,如果该预缴可以在当月冲抵,则按应交增值税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如果该预缴当月不能冲抵或不足冲抵,则留存余额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予结转。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5-19
不必作具体的会计处理,因为应交税金多栏账中,借方已经包括已交增值税(核算预缴增值税内容)
3月份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90560
贷:银行存款 90560
5月份应交的增值税为32279.29元,未超过已交税金,在应交税金多栏账中借贷方余额,在借方,反映为留抵,本月不交增值税。
6月份应交是29527.94元,(与上同)
七月份22046.86元,(与上同)
至七月已交税金扣除三个月实现的税金余额为6705.91元,仍为借方余额,反映为留抵,本月仍不交增值税。直至出现贷方余额时,做下列分录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 新实现的增值税-6705.91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新实现的增值税-6705.91
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新实现的增值税-6705.91
贷:银行存款 新实现的增值税-67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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