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166条:什么是需役地?? 167条:什么是供役权?

如题所述

一、需役地

1、地役权的产生是基于占有、du使用、收益自己土地zhi的目的dao而使用他人的土地,故必然存在两块土地,因使用他人土地而获得便利的土地,称为需役地,为他人土地的便利而被使用的土地,称为供役地。

2、地役权的发生必须有两个不同归属土地的存在,凡是为他人土地利用提供便利的称供役地,而享有地役权的土地称为需役地

二、地役权

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地役权的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为他人土地利用提供便利的土地称为供役地,而享有地役权的土地称为需役地。

扩展资料:

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部分出让服务性土地和该服务性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第一百六十七条服务性房屋和服务性房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部分转让,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13
  1、需役地
  定义1:
  地役权的产生是基于占有、使用、收益自己土地的目的而使用他人的土地,故必然存在两块土地,因使用他人土地而获得便利的土地,称为需役地,为他人土地的便利而被使用的土地,称为供役地
  源自: 物权立法与土地管理——中国人民大学严金... 《中国土地》 2005年 唐芷兰
  定义2:
  地役权的发生必须有两个不同归属土地的存在,凡是为他人土地利用提供便利的称供役地,而享有地役权的土地称为需役地
  2、地役权
  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地役权的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为他人土地利用提供便利的土地称为供役地,而享有地役权的土地称为需役地。
  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第一百六十七条 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07
举个简单的例子吧:假如你和邻居的地在一起,但是你要到你的地里就必须经过邻居的地,这个时候,你们一合同的形式确立地役权,合同中约定你可以以某种方式通过对方的土地,这个时候,你的土地就是“需役地”,对方的就是“供役地”。明白了吗?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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