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个商铺是一拖三,交房时未发现顶楼屋面漏水,装修时发现有漏水现象,找到物业物业说向上面反映,后来找了维修工来维修,一次,两次,三次,断断续续在几个月的时间让他们修了三四次,可还是没能修好,后来又要来修,我就不同意让他们再修了,因连续没能修好,我说这不是修不修的问题了,给你们修了,你们修不好,我提出要求赔偿,可物业说这不是我们的事,你去找开发商,我说交房时开发商说后面都是物业的事,你们只会踢皮球。后来我就比较忙,没顾得上找他们处理这事,后来物业来收费,我也一直没给,(原因很简单你物业不给我处理问题我也就拖了没给),到现在为止大约现在欠他们一年的物业费了,昨天居然收到物业发来的律师函,要求我把欠他们的物业费赶紧交给他们,不然还要什么滞纳金,大家帮我看看这事我该怎么处理比较好呢?谢谢大家。
这位律师你好:我现在不是担心滞纳金的问题,最主要是最近我比较忙,但律师函下给我了,我要是不管的话,他那边会怎么来处理呢?我现在该怎么处理这事比较好呢,谢谢。
追答发律师函的目的就是让你交物业费,你不交最多就是被起诉,我认为现在房屋这边是大头,先解决房屋的问题
追问那我要求他们先帮我解决房屋的问题后,我再交费这样不知道行不行,谢谢。
追答问题在于物业是否有责任或是义务解决房屋问题,大部分的物业是没有这个义务的,如果没有这个义务,你就不能用房屋问题来对抗你应当交付物业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