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账:计提税金: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XX元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2.70
--堤围防护费 1.80
然后一直没有交费记录,现在其他应交款的贷方余额为4.5元,但是,已经取消这个科目了,教育费附加和堤围费应该在“应交税费”里核算,
现在要怎么做,才能将其他应交款的余额转到应交税费里?
请写出具体分录。(软件里已经没有“其他应交款”这个一级科目,也不让增加)
谢谢!
你好,谢谢你的回答!
1、以前是财务公司做的账,我今年才接手的。用的软件不同,我的软件是按照新会计准则设置科目的,我也是按照新会计准则去做账的。2、财务公司只交给我打印好的账本,明细账上面有这个科目。
你的意思是:录和期初数据时,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2.70(贷方) --堤围防护费 1.80(贷方)。
支付的时候,就是 借:应交税费,贷:现金。
其他应交款去年的余额就不用管它了,对吗。
你反正都是重新建帐,当然依新的会计制度来建帐,咱们把其他应交款并入应交税费是无可非议的。所以不用再去管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