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票需按升 征收消费税的货进口报关时,电脑录入报关单时显示退单,理由第二数量和第一数量不符合1.126换算比例,因商检已做完,只好改的升的数量,包装方式和箱数都没改,电脑审单通过了,目前转入人工审单,可是箱单虽然是以公斤为计价单位的,上面也显示了箱数、桶数及每桶的升数,但没有总升数,不知人工审单时会不会仔细算升数,再和电子报关单核对,如果核对那肯定就会发现问题了,请教有经验的报关员,海关会仔细计算吗? 另外如果算出来单据和申报的升数不同该怎么处理?必须要更改公斤数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