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参与者如何判?

我有个朋友从事非法传销。现在已经被刑事拘留,她在传销组织中处于一般的地位,有下线,且被人称为家长。现公安局认定她在组织中处于重要地位,将对她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请问将如何判法???

第1个回答  2007-05-08
对于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发布以后,仍然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你朋友而言,最关键的就是如何让自己的所得收入变的很低
这样就构不成所谓的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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