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费欠款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我生活费2万,都12年了,我也偶尔地提及跟他要过,他就是没钱。当时是有原因的,他很困难,我也就一直这样子拖着。
现在他过的舒服了,我想跟他要回嘛,请问他12年前生活费所签的名字还有法律效力吗?法律还认可吗?

谢谢各位大侠!

第1个回答  2007-05-09
要看他12年前签字的时候有没有注明还款时间,如果注明了时间并超过了二年,你就过了诉讼时效了,没有注明的话还有希望。那张欠条是最重要的证据。
第2个回答  2007-05-27
你有时间跟他在一起的时候,经常跟他借钱花了!
间接要钱就行了啊!
也不用闹的那么僵啊!
你过去借过他那么多,你向他借肯定可以的,一点一点的要了
第3个回答  201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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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07-05-09
超过10年的话,就不受法律保护了
第5个回答  2007-05-28
如果有证据的话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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