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过世后,我继母拿着一份代书遗嘱到法院起诉我,要求继承我父亲全部的遗产,但遗嘱上面只有一个所谓的我父亲的签名及指纹,我很确定不是我父亲的亲笔签名,指纹说不准,因为我父亲长期醉酒,我便要求做笔迹鉴定,但结果却是我父亲签名。我看到提供的对比样本是当初我父母离婚时的调解笔录,有的根本不是我父亲的签名,而且继母还没有通过法官,不知道通过什么渠道,交到鉴定所两份法律工作者(遗嘱见证人)的证明,叙述了写遗嘱时的情况,我想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法官现在说如果开庭会认定遗嘱有效,而且申诉也会维持原判,从新做鉴定也不支持,我该怎么办呢?
你好,我能够找到我父亲同我叔叔在公证处公证过的签名,还有单位提供的签名,但是法官跟我沟通很多次了,她说如果开庭肯定是判按遗嘱执行,我一分钱都没有,她认可鉴定,她也清楚内幕。我也找律师了,一开始律师也建议我鉴定,但后来也不大提了,因为申请从新鉴定要到更有权威的鉴定机构,而且费用很高,我现在离异带着孩子,打这个官司一年了,我也花了不少钱,都是借的,我怕鉴定结果再受不正当影响,还有指纹可能是我父亲的。
追答是啊,看你是否坚持维护自己权利了。如果你还有精力投入案子就继续,最好找个更富有责任感的律师帮你,律师很重要的。毕竟案子事实与现在法院认可的不符,坚持打下去有希望的。所以第一关键是证据,第二关键是找个好律师帮你。还是祝你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