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广州市居民阶梯电价按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并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
1、居民夏季(5月-10月)阶梯电价调整
阶梯电量(度)调整前调整后第一档(0-260)0.61元/度0.5921元/度第二档(261-600)0.66元/度0.6421元/度第三档(601以上)0.91元/度0.8921元/度
2、居民非夏季(11月-次年4月)阶梯电价调整
阶梯电量(度)调整前调整后第一档(0-200)0.61元/度0.5921元/度第二档(200-400)0.66元/度0.6421元/度第三档(401以上)0.91元/度0.8921元/度
3、合表用户电价调整
调整前调整后0.647元/度0.6291元/度
扩展资料:
广州电费缴费方式:
1、营业厅缴费
用户持电费单据到供电局各大营业厅,使用银联卡刷卡或以现金方式缴交电费。
2、营业厅自助缴费
用户到供电局各营业网点或供电24小时自助服务营业厅的自助服务终端,凭用户编号查询,使用银联卡刷卡缴交电费。
3、网上营业厅缴费
登录广州供电局门户网站的网上营业厅,及进入工商银行和银联的网站均可缴交电费。
广州实行阶梯电价,标准如下
每年的5至10月执行夏季标准:
第一档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电价为0.5921元/度;
第二档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电价为0.64216元/度;
第三档每户每月6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0.8921元/度;
其余月份(11月~次年4月)执行非夏季标准:
第一档每户每月0~200度的用电量,电价为0.61元/度;
第二档每户每月201~400度的用电量,电价为0.66元/度;
第三档每户每月4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电价为0.91元/度。
上述所指的用电量不包括住宅小区的电梯、梯灯、水泵等公共用电的电量,这部分公共电量不参与上述阶梯电价方案的计算,视同合表用户用电,按合表用户电价(0.6291元/度)标准计收电费。基数电量按月为标准,如两个月为抄表周期的,按两个月的基数电量叠加。